天津市生態環境局、市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制定印發了《天津市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明確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、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;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。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;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。到今年年底,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塑料棉簽;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。到2022年底,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。
《方案》提出,將有序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、銷售和使用,積極推廣替代產品,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,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產、流通、使用、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,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。明確今年內將在全市部分領域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、銷售和使用。到2022年,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,替代產品得到推廣,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;在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、快遞、外賣等新興領域,形成一批可復制、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供應鏈模式。到2025年,塑料制品生產、流通、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,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,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,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,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。
同時,《方案》要求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。結合垃圾分類工作,進一步加大塑料廢棄物等可回收物分類收集和處理力度,禁止隨意堆放、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。在寫字樓、機場、車站、港口碼頭等塑料廢棄物產生量大的場所,要增加投放設施,提高清運頻次。推動電商外賣平臺、環衛部門、回收企業等開展多方合作,在重點區域投放快遞包裝、外賣餐盒等回收設施。建立健全廢舊農膜回收體系;規范廢舊漁網漁具回收處置。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,進一步提高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。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規堆放點、傾倒點排查整治工作,重點解決城鄉結合部、環境敏感區、道路和江河沿線、坑塘溝渠等處生活垃圾隨意傾倒堆放導致的塑料污染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