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、一次性塑料吸管、一次性塑料杯等。面對最嚴“限塑令”,我區各超市、奶茶店積極響應,將各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下架,換上了全生物降解塑料袋、紙質吸管等。
根據國家發改委、生態環境部發布的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》規定,餐飲服務中,不得使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以及不可降解的塑料吸管;餐飲堂食服務中,不得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刀、叉、勺;餐飲打包外賣服務中,不得使用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。
記者在采訪中發現,古茗十字路口店、加減洞頭中心街店等外賣量遠大于堂食量的店鋪,其外賣餐具已經基本替換成紙質與可降解塑料材質,目前還存在的一部分塑料杯與塑料吸管都是庫存剩余,目前已經停止進貨。
而像肯德基洞頭南洋店此類堂食量與外賣量相近的店鋪,已經基本實現全店合規,部分餐具已經基本綠色無污染的替換。
“在我們餐廳的外賣,除了勺子還是塑料的以外,其他的像袋子跟吸管,都是同步于堂食,已經全部統一更換成木頭和可降解的袋子。”肯德基洞頭區經理黃新丹說。
“從檢查的情況來看,各店已經對環保餐具進行了推廣使用,但是庫存還有一定的存量。接下來的話,我們還要做一次專項的檢查,包括我大中型酒店的打包盒使用情況,小型的外賣、小外賣店、小餐飲店的一次性餐具使用情況。”區市場監管局餐飲科科長張獨特說。
記者了解到,對于違反辦法所規定的餐飲經營單位,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的規定要求其進行限期整改,并會下達通知書。拒不整改,可處1000元-10000元的罰款。